
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核查,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林军)在申报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决定对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决定对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在全省公示6个月。
特此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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