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
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树立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房发〔2005〕213号),我厅在各地物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对申报2015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考评验收。杭州东方郡、宁波行政服务中心等17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了“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被评定为2015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示范大厦,现予公布。希望受表彰的项目管理单位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作用,继续推进我省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2015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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