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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十三五”期间的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领域人才和科技为行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建设领域人才和科技为建设各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保障服务作用,经研究,我厅将于近期开展“十三五”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二、调研内容
  1.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调查;
  2.“十三五”期间建设事业发展形势对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及科技发展的要求;
  3.对“十三五”期间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网络调查、问卷函询、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多渠道了解并获得相关信息,并通过专题研讨的方式来确定今后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四、有关要求
  1.统计调查
  各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10%的比例,确定抽样统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政特级、一级、二级企业的单位并填写《抽样统计工作联系反馈表》(见附件1)于2015年7月8日前传真至我厅人教处,同时需将网站地址及密码及时通知各企业(各市的统计网站的地址及密码见附件2)。
  参加抽样统计的企业进入网站后,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按表格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网上统计并上报。相关企业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须将完成的统计表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抽样企业提交的统计报表(纸质),并经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
  2.问卷调查
  请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做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工作调查问卷》的填写和《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需求状况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由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附件3,同时将附件4发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并及时回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调查问卷请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
  3.实地调研
  我厅“十三五”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和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委托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承担,并成立调研工作小组将于7月上旬赴有关部门、单位调研,请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王海挺,0571-87055132;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秦中伏,0571-87052842。
    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2号楼省建设厅人教处,邮编:310025。
  附件:1.抽样统计工作联系反馈表
     2.各市的统计网站的地址及密码(略)
     3.《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工作调查问卷》
     4.《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需求状况调查问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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