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浙镇治办〔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制定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分批达标名单,经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现将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批达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3)。其中,列入2017年达标计划的有443个,列入2018年达标计划的有552个,列入2019年达标计划的有196个。
请各地根据达标计划和整治规划,认真排定整治项目清单,切实抓好“一加强、三整治”各个项目实施,确保整治行动成效。请各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列入2017年达标计划的小城镇整治项目清单(见附件4)汇总后,将电子文件于2月10日前报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2018、2019年达标计划的要求于2月底前上报。
联系人:董翊明,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9892002,邮箱:zzb89892003@163.com,地址:浙江省西湖区文二路28号,邮编3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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