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建办办字〔2012〕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以表格形式对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填妥自评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书面依据。所有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厅。数据不能确定的,请暂报预计数并作说明。
相关表格可在我厅门户网站最新文件栏下载(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报送正式文件的同时,请将文件的电子文本同时发至电子邮箱:47794874@qq.com。
联系人:戚程旭,电话: 87052829,传真:87052848。
附件:2016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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