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计财司《关于试点填报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计统函〔2017〕228号)要求(详见附件),经研究,决定在你市市区和所属的一个(市)县进行试点填报,所属的一个(市)县由你委确定。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计财司的要求,组织做好试点实施工作。
联系人:何爱娟 电话:0571-87052846
附件:《关于试点填报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计统函〔2017〕228号)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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