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自2015年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已经正式运行以来,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实现了全省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和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为企业(人员)资质(资格)许可、施工许可证审核颁发、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工程锁定、省外企业进浙备案等提供了准确、实时的基础数据,为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建筑业行政审批智能化改革进程,确保省信息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省信息平台上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项目,除建设地址变更外(建设地址变更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允许由企业发起工程信息变更申请,具体方法见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应用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6〕455号)。
二、自2017年7月15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省信息平台工程项目的信息补录和已竣工项目的信息勘误工作。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工程项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组织辖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对本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数据进行全面核对。如需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的,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行文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15日前上报省建筑业管理局,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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