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浙镇治办〔2016〕20号)和《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浙转升办〔2017〕1号)要求,为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现将2017年小城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市及时将年度有关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根据摸排情况,将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汇总本市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报省整治办备案(见附件2)。
二、列入2017年达标计划和省级样板名单的乡镇(街道)本年度须基本完成“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各市在分解目标任务时应有所侧重。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和验收考核,确保全省“四无”企业(作坊)基本整治到位,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全面完成2017年“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有关目标任务。
附件:1.2017年小城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小城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分解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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