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档案局:
根据绍兴市城建档案馆申报省级示范馆的要求,我厅会同省档案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验收认定。经考核,绍兴市城建档案馆综合得分96.4分,依照《浙江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核认定办法》(建办发〔2014〕299号)规定,达到省级示范馆的要求,现以公布。
希望绍兴市城建档案馆再接再厉,按照《浙江省城建档案“十三五”工作任务》(建办发〔2017〕352号)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工作中建筑工业化、BIM模型等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以及地下管线、管廊和海绵城市等新领域产生的工程档案新情况,加强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的研究。加快发展城建档案信息化、电子化,逐步开展电子档案在线接收,落实城建档案“最多跑一次”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城建档案机构的指导,推动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档案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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