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厅干部学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为切实落实省委巡视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浙江省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办公室,有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等工作,继续由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具体承办。
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所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64号)精神,省建设厅干部学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厅管省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原省属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关于浙江省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2〕185号)。之前所发文件的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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