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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部署,现就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防疫能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复工
各地要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促进复工复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完成现有年度改造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丰富改造内涵。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小区状况、参建单位地域、务工人员来源、防护物资准备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按照分类分批原则,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复工准备,合理调整完善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能复快复、应复尽复。
二、努力补齐城镇老旧小区建设短板
各地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着力解决小区防疫功能不完善、公共空间防疫设施不足、防疫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一)鼓励开展室内排水系统改造。各地应抓紧组织老旧小区对各户室内排水系统进行封闭功能检查。鼓励业主对缺陷部位进行改造,完善户内排水系统和地漏的封闭功能,避免病毒气溶胶通过排水口反溢到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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