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粪便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共厕所管理
(一)规范保洁维护。按照公厕作业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以医疗卫生机构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为重点,加大保洁力度,切实做好厕所“通水、通电、通风”等“三通”工作,及时配置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加强厕位(含小便斗)、水龙头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疏通粪便管道,确保正常使用。
(二)强化杀菌消毒。公厕每日开放、关闭前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开放期间对如厕人员频繁接触的蹲便器、小便槽、洗手台和门把手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的厕所要增加消毒频次,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粪便污水处理和排放。
(三)突出厕纸管理。为防止病毒经粪便传播,男厕位取消废纸篓,女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做到“一客一洁”。收集的垃圾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除女性卫生用品废弃物投放至废纸篓外,厕纸等可溶解废弃物可随水冲走。
二、加强粪便收运处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