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闲林水库取水口管理区配套建筑(1#水利展馆)等5项绿色建筑标识的评价工作。经审查、公示,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闲林水库取水口管理区配套建筑(1#水利展馆)等5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闲林水库取水口管理区配套建筑(1#水利展馆)等5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闲林水库取水口管理区配套建筑(1#水利展馆)等5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闲林水库取水口管理区配套建筑(1#水利展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2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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