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杭州、宁波、绍兴等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受我厅委托,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组织有关专家对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八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了无害化等级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2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省建科院大厦A座8楼,邮编:310012
联系人:叶立新,联系电话:0571-888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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