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
为了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对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依据法定职权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和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举办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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