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运河亚运公园(原城西公园)—体育馆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葛鑫钬
电话:0571-87052835。
附件:运河亚运公园(原城西公园)—体育馆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运河亚运公园(原城西公园)—体育馆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15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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