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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设(城管、园林)、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全省绿道建设“比学赶超”氛围,经研究,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不仅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绿道网、景观带、致富路的感观认识,而且能发挥精品工程的引领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绿道建设的社会影响,让绿道真正成为生态道、景观道、小康道、幸福道,对促进城乡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发展美,加快美丽浙江、“交通强省”和大花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内容

通过对我省各类绿道的寻访调查,评选出10条“浙江最美绿道”。

三、活动方案

坚持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县级申报、市级推荐、抽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内业评审、公众投票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动部署(9月1日前)。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各地负责组织、宣传与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县级申报(9月10日前)。各县(市、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申报工作(跨县的由市级申报,跨市的可联合申报),由县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并向市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市级推荐(9月20日前)。各市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申报绿道进行认真核查和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报至省建设厅。

(四)内业评审(9月30日前)。省建设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以县级申报和市级推荐材料为依据,按照评估标准,确定15条“浙江最美绿道”候选名单。

(五)公众投票(10月10日前)。将候选名单在省建设厅 “浙江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上设立投票模块,并在省级相关部门官网或微博微信上设立链接,供公众投票。

(六)综合评议(10月15日前)。省建设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对15条候选绿道进行综合评议,结合实地抽查进行排序打分。

(七)公示公布(10月20日前)。将最终评定的10条“浙江最美绿道”名单在省建设厅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经公示后,由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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