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数据标准、数据归集、数据应用等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全省实名制管理数据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方案(V1.1.2)》要求,我厅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数据标准(V2.0)》(附件1)。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新数据标准(V2.0)加快市级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库的升级改造,切实做好与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于5月30日前完成与厅数据仓的联调测试,确保当日产生的考勤数据在当日24:00前上传至厅数据仓。我厅将于6月1日启用V2.0数据标准上行接口,同时停用原上行接口。
二、进一步实现相关平台数源统一。各地要按照新的数据标准,实现市级实名制管理平台与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诚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省诚信平台已录入的项目和人员信息应由市级实名制管理平台从厅数据仓共享,其共享数据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出现共享数据不匹配情形,需通过省诚信平台予以纠正;其余信息按规定在市级实名制管理平台采集录入。各地在对接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同时,暂不改变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现有数据传输模式,待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平稳运行后再做调整。我厅将同时开展对上传至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和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的督查核验,确保相关平台数据完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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