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建立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团组成
服务团分专家服务团和技术服务团。
(一)专家服务团成员: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二)技术服务团成员:主要包括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设计、施工、运维、材料设备、咨询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条件
(1)政治过硬,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领域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未曾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除外),科研或实践经验丰富;优先推荐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推荐的专家需经本人同意。
(二)技术服务团成员单位推荐条件
(1)具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经验,优先推荐近三年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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