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市县自查
对照《通报》中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存在工程进度慢,征求意见不充分,工程偷工减料、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各县(市、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填报县(市、区)自查情况表(附件2)。设区市要及时督导所辖县(市、区)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5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自查情况和填写设区市检查情况表(附件3)一并报送我厅。
二、省级抽查
我厅将根据各地报送自查情况,抽取3-4个设区市及其下辖2个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通报》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和自查情况;二是查看各地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对各地2021年计划开工安排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督导。
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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