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J-804238
2.项目名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企业2021年公款存放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对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共五家单位的定期存款(3个月期、6个月期、12个月期)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总规模为1.65亿,分四个标项,标项1:资金规模7000万元,标项2:资金规模5000万元,标项3:资金规模3000万元,标项4:资金规模1500万元。服务期:3年。选择银行数量:4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等: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1-26至2021-02-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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