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21〕211号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知识产权是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展示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明确知识产权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征程全面开启

(一)“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浙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保护更加有效、运用效益更加凸显、支撑创新发展更加有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11项关键指标全部超额完成。

一是制度政策更加完备。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浙江省专利条例》推行实施,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知识产权成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浙江”“营商环境评价”和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

二是创造活力不断释放。“十三五”期间,我省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2.7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达6万件;作品著作权年登记量达2.5万件;有效地理标志、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分别达到376件、408个、263个。

三是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1250亿元,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累计超15万件。成立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各类知识产权5255项,交易金额11.67亿元。38个品牌入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丽水山耕”“苍农一品”包揽地市级、县市级中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类冠军。

四是保护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率先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保护更加有力。率先下放专利行政执法权至县级,建立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专利权维权周期缩短50%以上。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家、快速维权援助中心3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家。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1.2万件,审结10.9万件;累计查办商标违法案件20562件,罚没4.69亿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1955件,调处电商专利侵权纠纷65万件。

五是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11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序列,杭州、宁波、台州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76.4%的县(市、区)进入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县。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30家,2322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认证。知识产权“跑一地”“一件事”和“一公里”改革深入推进,建成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3家、省级品牌服务指导站204家,商标受理窗口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数量实现翻番。

表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进度评价

发明专利年授权量

40000

49888

已实现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17

34.1

已实现

PCT年申请量

1600

4307

已实现

每百家企业有效注册商标量

82

100.1

已实现

驰名商标累计拥有量

600

646

已实现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

万件

1.8

2.5

已实现

有效植物新品种量

150

671

已实现

技术市场成交额

亿元

220

1400

已实现

许可使用金额

亿元

5

7.1

已实现

质押贷款额

亿元

150

602

已实现

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

15

22

已实现

(二)“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在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方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与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的要求相比,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不高,服务供给不足、管理能力薄弱、市场运用不充分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效果不理想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激励和经济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是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第一个五年,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征程的新起点。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知识产权国际环境、发展形势、目标要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求我们更好地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发,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知识产权整体智治水平,乘势而上奋力开启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征程。

(三)“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以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统领,以知识产权数量多起来、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形象树起来等“四个起来”为目标,以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为主线,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积极打造数字化改革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贡献。

2. 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新形势下制约我省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障碍,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强省战略体系,修订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性地制定重大政策举措,实现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具体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反映时代特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坚持质量为要,效益优先。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鼓励更多政策、资源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倾斜;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实现重点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倍增,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

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坚持多元治理、统筹协调、重点突破,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跨部门间的联动执法运行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手段;强化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逐步完善行业标准及规范,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依托浙江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充分运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智慧治理和制度变革,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模式。

坚持浙江特色,协调发展。立足我省区域发展优势,以知识产权要素资源整合和精准匹配为主线,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赋能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高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切实将区域知识产权发展优势转化为产业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高质量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3. 发展目标

围绕“四个起来”,聚焦科创大走廊和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一廊三区”主战场,强化龙头企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孵化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提升企业成长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聚合力。到2025年,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技术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数字化改革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1)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全、合力更强。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基本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优质、开放深入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省部会商和局市会商工作机制,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有效赋能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知识产权创造数量更多、结构更优。推动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标准化、产业化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国际标准,建设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强化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利用,突出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对产业、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化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到2025年,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海外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5000件。

(3)知识产权运用市场更活、效益更高。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高效运作,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继续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充分发展。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大幅提升,达到1000亿元。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强、形象更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尊重知识价值、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到2025年,知识产权示范市、示范县(市、区)覆盖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得到提升。

表2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  要  指  标

2020年实现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1.1

17

预期性

2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000

5000

预期性

3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万件)

20

30

预期性

4

三大重大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万件)

9

15

预期性

5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300

400

预期性

6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件)

5900

7500

预期性

7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万件)

2.5

4.2

预期性

8

地理标志有效量(件)

376

450

预期性

9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602

1000

预期性

10

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万件)

3.5

10

预期性

11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数量(家)

5

15

预期性

12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家)

250

500

预期性

13

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覆盖率(%)

77.5

90

预期性

14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家)

455

1000

预期性

15

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家)

13

30

预期性

16

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家)

204

500

预期性

注: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2020年实现值及统计口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数据为准。

二、聚焦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治理新体系

(一)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以项目化合作为抓手,建立部门常态化合作机制。完善省部、局市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四级联动,“一地一策”做实做深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各地探索优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门类的综合管理,在纺织品、服饰等领域试点开展外观设计专利、版权等涉及创意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模式。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机构管理制度。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省专利条例》《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出台知识产权专项法规、规章、政策,完善省、市、县三级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协同,释放叠加效应。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的衔接和联动,建立政策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

(三)推进知识产权区域一体化建设

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维权执法一体化、信用建设一体化,有力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会商、跨域保护协作、保护平台共建共享等机制,争取设立中国知识产权长三角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三省一市”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监管协作,推进实现三省一市知识产权资源共享、规范标准同步。建设大湾区和四大都市区知识产权共享平台,提升杭甬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水平,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飞地”,推进知识产权“山海协作”。

三、聚焦高质量,激发内在活力、强化服务保障,熔铸知识产权创造新优势

(一)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和前瞻布局

实施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充分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立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攻关目录,推进科技规划与知识产权事务协同。建立知识产权检索、创造、布局和工业设计、产品研发同步推进的政策机制、管理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事务与技术研发、法务、商务相融合。实施知识产权产业链布局计划,围绕高价值的核心专利形成专利组合,打通高价值专利布局、高效益成果转化、高层级标准制定全链条。实施PCT国际专利申请倍增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健全高价值专利筛选机制,完善专利奖评选体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化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运用促进。打造精品版权,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及融媒体等领域的核心版权。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申请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

专栏1  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联动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体系,科学制定高质量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赋分办法,强化过程管理和闭环管理。

1. 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地方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改立废工作,坚持差额补助,完善制度程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和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

2. 鼓励微内容、微创新、微应用、微电影等微经济新业态发展,加快数字影音、网络直播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浙江影响力的数字精品版权。

3. 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工程建设,加快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证明商标培育,推动“西湖龙井”“金华火腿”“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区域品牌走向世界,到2025年,100个产业超亿元的乡村振兴联合体、50个农业强镇实现知识产权全覆盖。

4. 率先在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承担重大技术、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攻关,建立高质量绩效评价体系。

5. 支持企业实施积极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通过PCT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建成一批具备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参与全球竞争的旗舰型企业,我省外向型经济知识产权风险明显降低。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办好AIPPI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格局。

(二)更加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头雁计划”,培育500家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将企业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等遴选评价体系,引导行业领军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探索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培育一批科创型上市企业。加大国有企业创造评价激励,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计划。以共建专利池、形成知识产权联盟等形式,强化大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推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专利侵权监测公共服务机制、维权援助机制,健全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服务体系。支持杭州等地围绕重点产业,推进知识产权“头雁”产业、“头雁”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援助计划。

专栏2  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设工程

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名录库,并在企业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园区建立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

1. 统筹引进中介辅导机构,提前开展知识产权及法务、财务等规范和服务工作。

2. 对接配置知识产权快速预审、优先审查资源。

3. 提供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等公共服务,建立专题知识产权大数据库,为企业选择重点研发方向、合理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提供服务。

4. 引导风险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的高价值知识产权企业的投资;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

5. 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为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扫清其上市潜在的法律障碍。

(三)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深化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打造若干国家级、区域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旗舰店”,布局一批专业型、特色型省级公共服务集聚示范“加盟店”,创建一批面向基层和企业一线的品牌指导服务“连锁店”。优化提升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和商标申请绿色通道。支持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网点布局,充分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

专栏3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

通过建设“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办事事项,贯通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一张网”办理,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1. 上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贯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融合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全门类事项,囊括申请、登记、确权、授权、缴费、无效、终止、政策资助等全周期服务。

2. 建设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借势国家改革,打通国家、省、市、县各层级,市场监管、司法、法院、版权、文旅、海关、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的知识产权服务节点,推动创新主体、服务平台、专家人才、行政监管、执法司法等数据互通共享,构建“一库一图一表一指数”体系,为知识产权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3.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推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让知识产权数据在网上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实现知识产权网上办事“最多跑一次”“零见面”。

4. 以数字化引领撬动知识产权各领域改革。聚焦知识产权重点领域,迭代升级重要场景,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等多跨协同机制,推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服务向“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集成,打破条块分割、条线孤立的碎片化模式,再造政府后台流程和公共服务方式,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变革。

(四)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机制改革

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等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评价激励,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完善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平台。推动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专利导航工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到产业集聚区设立专业分院、分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关键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五)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市场体系,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完善提升服务链,促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充分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研发、贸易、投资全球化发展的服务需求。依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11个地级市全覆盖。实施百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计划,重点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细分专业服务机构、涉外服务机构、大数据服务机构等发展,鼓励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鼓励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建立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

专栏4  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程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

1.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品牌化、高端化、集成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并购重组和股改上市。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到20家。

2.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和榜单制度,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十四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

3. 持续加大国际知名品牌服务机构招引力度。实行无差别待遇,鼓励省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浙设立机构,为浙江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

4. 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流动,通过精细化分工、联合服务公关等方式大力提升杭州等地知识产权服务高地的辐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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