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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D01-2017-0044
椒政办发〔2017〕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用,实现我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现就推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保险扩面覆盖
(一)推进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开办中央和省政府设立的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实现参保全覆盖险种有新突破,促进保险稳定增长。
按照省统一公布的保险目录,我区开展的中央和省级险种为:水稻、小麦、油菜、大棚、大棚蔬菜、大棚西瓜、大棚葡萄、露地蔬菜、露地西瓜、露地葡萄、公益林、商品林、林木综合、柑橘树、能繁母猪、生猪、奶牛、鸡、鸭。确定柑橘果为我区特色农业险种。
(二)推进地方特色险种开发。紧密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广大农户需求,推进地方特色农业险种试点开发,争取列入上级试点险种。积极探索气象指数、价格指数等创新型保险。
二、加强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一)提高农业保险保额。生猪保额每头从600元调整到900元,水稻保额从每亩900元调整到1000元。
(二)加强保险保费补贴。区财政做好财政补贴资金测算,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追加有关险种的保费补贴。各乡镇街道、村居结合农户参保意愿、资金支付能力等,可对农户自付部分予以一定补贴,增强农户参保积极性。
三、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一)建立农业保险专家库。建立专家库,加强农业保险推进工作指导,具体负责保险工作方案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重大灾害评估及核查定损等工作。
(二)加强基层农业保险服务窗口建设。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站开设农业保险服务窗口,负责农业保险的政策咨询、承保受理、理赔受理等工作。农业重点乡镇要落实1—2名专兼职农业保险指导员,其它乡镇街道要落实兼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