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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20〕8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医化行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椒江区医化行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椒江区医化行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化行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医药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台州市医化行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57号)文件要求及前期排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艺装备
(一)符合相关政策
工艺设备应选用较高集成度和自动化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车间工艺系统设计和车间布局应科学合理,企业应按照“生产控制自动化、工艺流程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厂区布局功能化、车间设计系统化、厂房设施一体化”的总体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各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均应符合我省现已出台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要求,并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要求。
(二)鼓励技术提升
全面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和信息化、自动化控制水平,在合成和发酵过程,推广全过程计算机控制,采用膜过滤等新技术实现封闭式生产。通过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中成药提取采用膜过滤、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等新技术,改造传统提取方法。制剂生产采用新型的连动性装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包装机械。推广全自控精密微孔多管过滤机、智能化多功能过滤机、全自动瓶塞清洗机等自动化、智能化制药设备。采用先进、节能的空压设备等公用工程装备,提高用气质量。采用先进的环保装备,提升“三废”治理达标水平。
(三)推行清洁生产
采用无毒、低毒、低挥发性物质代替有毒、高毒物质或高挥发性物质;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努力实现废水资源化。重视企业有机溶剂的平衡,提高有机溶剂回收率。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能量的输入或产出进行计量考核,加大工艺系统的能量综合利用力度,积极运用技术措施提高生产过程产生能量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实现系统能量平衡。企业按国家要求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淘汰老旧厂房,改建、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产车间应采用垂直流或密闭化设计。
二、园区污染防治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污水处理最新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升级改造工程,规范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椒江区化工废水有关处理设施建设。
(二)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高标准推进医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医化企业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机制,包括管网档案管理及维护、工业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医化园区医化生产废水管道应架空铺设。园区中心及周边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组织开展医化园区水平衡测试和核算,全面评估企业废水处理能力。园区所有入河(海)排污(水)口按要求完成规范化整治。其中入海排污口按照浙环函〔2018〕129号文件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基本实现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沿河排水口“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
(三)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化园区河道、地下水开展调查评估,制定实施管控方案,按计划系统开展园区生态环境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危险废物和固废规范化整治,对园区及周边的河道、沟渠、管道全面清淤,并实施生态修复,逐步改善园区整体环境。开展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园区内存量垃圾,确保园区洁化、绿化、美化。
(四)园区环境管理
医化园区原则上应设有独立的环境监管机构。完成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明确各单位环境管理责任,建立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完成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建设和运维,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建设。
三、水污染防治
(一)强化废水分类收集和处理
医化企业废水要全部采用“一企一管、明管输送、管路清晰”的收集方式,各股废水必须根据废水性质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和分质处理(预处理),同时配套合适的废水预处理设施,特别是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等)、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设施,高盐分母液宜配套脱盐设施或采取其他先进技术进行处理,重点加强高浓、高盐废水的全过程监管,安装三级以上计量装置。高浓工艺废水管线统一标注有别于其他管道的醒目颜色,并标示废水类别及流向。工艺废水管线上不得有不明用途的三通。废弃的地下管线(包括窨井)应清除或彻底封堵。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处理能力开展评估,提交评估技术报告。废水处理能力不足或者处理工艺有缺陷的,应扩容改造。高浓度废水(母液)预处理设施工艺合理、能力匹配、正常运行且能发挥预处理实效。高浓度废水(母液)预处理产生的废盐、废油、污泥等有明确去向,对属于危废的要按规定管理。必须建设容量满足需求的事故应急池,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能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达标处理,事故应急阀门必须实现远程自动控制。
(二)严防废水渗漏外溢
企业污水收集和处理池(包括应急池)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新建的废水(液体)池(罐)应采用地上式或池中罐,池中罐的设置要符合观测维修泄漏、渗漏、腐蚀等情况的要求。现有地下废水(液体)收集池废除并清理到位。废水调节池按整治标准5年内废除并清理到位。位于地下的池,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四周设置观测井。地下池每年做1-2次静态水封试验,确保地下池不渗漏。设置在车间外的罐、设备等地面均需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围堰,其产生的水应作为废水收集处理。加快老旧或破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管网渗漏污染地下水情况,生产车间、储罐区、雨水沟等区域落实防腐防渗“三隔离”措施。
(三)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雨水排放口或污水排放口原则上按照“一厂一个”的要求设置,且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必须安装视频和在线监控并实现数据联网。
四、大气污染防治
(一)强化废气收集
结合“储罐化、管道化、密闭化、连续化、自控化”等要求,通过平衡管、氮封以及密闭化设备、局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工艺废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系统所有工艺、储运设施及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均应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减少不必要的集气处理量。医化企业应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厂界控制标准。
(二)提高预处理效率
废气应进行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收集、处理。对于H2S、SO2、HCl、NH3、Cl2、HF、HBr等水溶性气体,宜采用吸收法预处理;对于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气,应优先采用多级冷凝回收,并考虑配套建设吸附—解析装置、渗透膜分离装置等有效的预处理回收装置,提高废气预处理效率。
(三)提升末端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