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椒江区 > 正文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椒江区 收藏
朗读


椒政办发〔2020〕47号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椒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椒江建设的重要载体。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到2022年,通过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验收。

(二)工作内容。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物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建设范围及时限。椒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范围为椒江区全域。7个街道(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章安、前所)、1个海岛镇(大陈镇)。

建设时限为2年,即2020年-2022年。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促进固废趋零增长。

1.抓好源头减量管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型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全区医药化工、服装机械、电子电器循环产业链网,促进产业链式循环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工业循环型示范企业发展(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参与,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鼓励非重点企业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出台鼓励自行清洁生产机制(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和科技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参与)。

2.拓宽固废利用途径,提升固废利用效率。进一步拓宽炉渣、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公关和成果转化。推进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提升农业绿色供给质量。深化“清洁田园”行动,净化产品环境,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强化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安全供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2.推进种养循环农业示范,促进畜禽粪污深度综合利用。完善“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全域大循环”的发展格局。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创建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实现主体小循环。以乡镇(街道)为重点,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的区域中循环。以区为整体,统筹布局农业产业以及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有机肥加工企业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全域大循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3.完善收集利用,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秸秆禁烧的管控,强化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加强秸秆利用,完善秸秆收集体系,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的“五化”利用模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4.完善其它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处置体系。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减少地膜使用,同时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完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全覆盖。加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的监管,发布椒江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成全域所有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区供销合作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1.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台州模式,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规范分类投放设施,明确分类类别、种类和标志标识,规范分类操作流程;实施投放奖惩机制,在管好“分类桶”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梯级“桶长制”,完善配套奖惩措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分别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椒江邮政分局配合)。

2.完善垃圾收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托与支付宝签约合作的垃圾分类智慧预约回收平台,推进全县住宅小区“互联网+”回收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统筹建设具备大件垃圾暂存、中转、拆解等功能的大件垃圾集散点;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配套建设分类收集设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延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3.加强联合区域合作,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联合区域合作,依托黄岩区和路桥区垃圾处理优势,解决现阶段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问题。加快推进垃圾分拣中心的建设,完善垃圾处置系统,采用先进的垃圾分类、分拣、处理技术,对垃圾进行分门别类处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快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构建完善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体系,积极推行产生餐厨垃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开展餐厨垃圾源头分质分流处理的可行性研究和餐厨垃圾定时定点规范收运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4.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加大对全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指挥和调度,科学合理安排消纳处置,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属地监管到位。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细化装修垃圾分拣,鼓励在装修垃圾综合再利用上寻找新突破。助力推动《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经信和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

(四)提升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能力,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1.加快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台州发电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有效分担全域医化行业危废的处置需求(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椒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jiaojiangqu/2021/0810/4048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