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1年11月30日起),如对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499号 电话:0576-88685719 邮编:318000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 物流中心项目填海工程 | 浙江腾云物流有限公司 | 椒江二桥与万昌船厂之间的海塘外 | 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9.1622 | 50年 |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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