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民〔2012〕21号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
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清明节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清明节是群众集中祭奠的高峰时期,也是社会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敏感期。每年的清明节都会在短时间内出现祭奠人流、车流高峰,对我市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安全带来超负荷压力。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的保障工作,省民政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各地务必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严密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民政部清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人员共同参加的清明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本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奠场所,建立清明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清明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和重特大事件报告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进行。
二、认真检查,排除隐患
各地要在清明前,对本地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骨灰集中存放场所的设施状况和安全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期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殡葬服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完善;对于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要落实到人,确保群众过个平安、祥和的清明。
三、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清明期间,各地民政部门要安排好人员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奠场所的巡查工作。重点抓好群众祭奠防火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疏导祭奠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停留时间,必要时可配置临时祭奠活动场所,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各殡仪服务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对殡葬事业的认同感。
四、强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区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要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适时推动惠民殡葬工作深入开展。要总结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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