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16〕198号)、《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消安委〔2016〕6号)、《台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排查与治理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火灾形势稳定,现将《台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社会福利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以消除隐患、预防火灾为重点,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切实将火灾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的社会福利机构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一要排查疏散楼梯和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安全出口标志是否明显;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等问题。二要排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有无掌握防火灭火基本技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疏散预案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三要排查是否建立并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尤其是夜间值班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卧床吸烟、室内明火取暖、室内私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等火灾隐患。四要排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存在其他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隐患。
(二)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治落到实处。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按规定期限组织维修保养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的,督促制定完善;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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