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集聚区环保局(分局):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考核实施办法适用于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能独立进行环评工作,并在台州市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采取专家考核、管理部门日常考核、征询项目建设单位意见与社会责任体现相结合的方式。
1、专家考核:包括专家集中考核及日常专家评审会考核。专家集中考核由市环保局邀请专家(不少于3人)对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进行质量考核。考核随机抽取环评报告书、报告表若干(未编制报告书或没有编制报告书资质的环评机构则抽取报告表若干,原则上每个环评机构不少于3本),各位专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专家考核表》(附件1)中相应的考核内容现场打分,对各环评机构的专家集中考核得分以专家打分的平均分计。
日常专家评审会考核由专家评审会组织者向与会专家发放《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专家考核表》,各位专家根据考核表中的相应内容对环评报告质量进行技术考核,届时市环保局随机抽取考核3本报告书(未编制报告书或没有编制报告书资质的环评机构不予抽取),对各环评机构的日常专家评审会考核得分以所抽取的 3 本报告书得分的平均分计。
2、管理部门日常考核:由市环保局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主要根据审批人员日常项目审批中各环评机构报送环评报告质量、环评报告编制时效、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日常考核表》(附件2)进行打分,各环评机构的考核得分以考核小组人员评分的平均分计。若项目审批人员在审批工作中发现环评机构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存在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下,可能导致环保部门作出错误行政许可决定等重大问题的,市环保局将对该环评机构进行诫勉约谈,责令其及时整改,由市环保局记录在案,对一年内约谈2次以上的环评机构,市环保局将直接认定该环评机构考核不合格。对医化、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以及一般企业的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按市里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有关要求落实,对3次及以上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中介代办业务的,年度考核予以不合格等级评价,建议禁止进入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网中介超市目录,并在台州政务网和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通报批评。
3、征询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市环保局向建设单位发放《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公众、业主意见反馈表》(附件3),由考核小组从本年度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中随机抽取若干环评报告对应的项目业主,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请项目建设单位对环评机构服务态度、环评报告编制时效、环评报告质量、环评工作人员作风等方面进行评分。各环评机构的考核得分以各建设单位意见反馈得分的平均分计。
4、社会责任体现:鼓励环评机构制定出台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针对特定社会弱势群体从事基本生活保障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救济办法》,同时视实际贯彻落实情况给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