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省属和中央部属在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探索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数据共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合作协议》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浙江人社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照实施范围
除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单位外,对在我市参加中、初级职称评审(含初定、考试)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制作台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见附件1),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加盖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的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市内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可作为我市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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