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有关府办、机关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两办《浙江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方案》、省机关事务局《食堂节俭用餐操作指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等文件规范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反对浪费”“公筷公勺”工作,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引领节约用餐新风尚,现就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深化开展“反对浪费”“公筷公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食堂节俭用餐操作指南》、《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反对浪费”“公筷公勺”工作点位注意事项、食堂节俭用餐评价指标表(试行)等具体操作规范开展对标自查,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开展“反对浪费”“公筷公勺”工作,同时准备相关台账资料备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