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07年度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紧紧围绕“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把建立森林资源流转机制,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有效途经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在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促进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为拓展信贷支农和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全市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遂昌县等6个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激发林业活力的根本性举措,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先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优化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林业投资渠道,促进森林资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广泛、合理流动,为发展山区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丽水市2007年度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丽水市2007年度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遂昌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庆元县人民政府
龙泉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
青田县人民政府
云和县人民政府
松阳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森林 资源 流转△ 工作 通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丽水军分
区, 市法院, 市检察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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