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丽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用部分县(市、区)民工
全力以赴打赢抗灾保电攻坚战的命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抢时间、争速度,打好抗灾保电攻坚战和大会战的号令,努力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根据我市电力抢险救援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征用部分民工用
于搬运电力抢险物资装备,参与电力抢险救援工作。
一、任务区分:全市共征用民工10499名。其中松阳县370名,云和县1700名,遂昌县2560名,龙泉市3370名,莲都区938名,青田县815名,景宁县746名。
二、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务必于2月20日18时前征用完毕,做好一切出发准备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一)征用的民工必须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壮的男性公民;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专门领导带队,并与电力部门做好联系对接工作;
(三)在整个抢险救援过程中任务分工,要服从电力部门统一调度,统一安排;
(四)工资报酬根据有关规定,先由各县(市、区)登记造册,整个电网抢修完毕后由电力部门进行一次性支付。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要组织人员创造条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生活服务工作,切实解决道路通行,物资搬运等困难和问题。
(六)整个抢险救灾任务完成后,所征用民工由所在地政府成建制带回。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电力抢修所需的物资运输、政策处理、社会治安和卫生保障等工作,坚决打赢抗灾保电攻坚战的最后胜利。
整个征用民工完毕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丽水市电网抗灾抢修工作指挥部。(联系人:尹耀新,联系电话:2098359,手机:13905882468,传真:2098382)。
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征用 民工 命令 |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丽水军分区。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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