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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丽水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复函》(浙政办函〔2016〕15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原《浙江(丽水)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复函》(浙政办函〔2016〕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和《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4〕117号)等文件精神、顺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电子商务作为农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电子支付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平台和农产品电商化生态圈,让“信息流”“物流”“商品流”“资金流”在农村有效互动,促进我市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从而实现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的目标,把丽水建设成为能示范、可复制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努力促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归零翻篇开新局”。

(二)战略定位。

——农村电子商务体制机制创新区。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率先在全国开展市级层面整合资源、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的试验创新,健全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机制;树立尊重市场、尊重主体的理念和互联网思维,发挥政府引导、服务、催化功能,实现政府机制政策的精准定位和多元组合,为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务实、有效、科学的服务支撑。

——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电商实验区。以丽水优质生态产品(农特产品、乡村旅游、农家乐、养生产品及特色工业产品)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打造集生产指导、品质保障、产品溯源、智能仓储、流通渠道、销售终端为一体的丽水生态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全供应链和生态圈。

——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示范区。以“电子商务让乡村更美好”为目标,着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载体,以全域覆盖的农村物流体系为基础,打通“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互动,努力实现农村网络消费服务、综合便民服务、农产品信息(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农村物流服务、农产品“散采集送”一体化,打造电子商务与“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深度融合的美丽乡村。

——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样板区。以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电子商务示范村(淘宝村)、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创业园为空间,探索集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见习、信息咨询、专家服务、资源对接、信用评价、信贷支持、创业活动为一体的农村青年创业综合服务。

——农村电子商务研究创新先行区。整合市内外电子商务专家资源,开展与第三方平台研究机构、省内外高校“伙伴式”合作,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学院(研究中心),定期发布研究成果、定期举办全国性研讨活动,努力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的创新高地。

(三)主要目标。

至2018年底,9县(市、区)农业合作社和农场互联网大数据或电子商务应用率达80%以上,实现行政村宽带网络、电子商务服务、物流快递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从业人员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翻番,实现网络交易额500亿元,其中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200亿元;实现服务和模式输出,巩固和发展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全国行业示范和领先地位。

至2020年(“十三五”末),实现网络交易额1000亿元,其中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500亿元;将浙江赶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学院打造成全国性农村电子商务标杆企业、人才输送基地和理论研究高地。将丽水建设成为农村电子商务各项配套支撑体系完善、具有明显带动力、辐射力、影响力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成为实践“两山理论”的全国样板。

二、主要内容

围绕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原则,重点实施销售、消费、物流、人才、品控、创业、服务、集聚、研究、标准等十方面的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服务运营、研发和大数据服务、检验检测、研究及旅游电商化服务五大中心,全面推动丽水农村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

(一)农村电子商务网络销售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化建设。通过“区域性公共服务品牌+农产品自有品牌+电商化加工包装+场景化营销”,推行“产品为王”战略,推动农特产品极致化思维,促进优质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将优质农特产品与旅游业充分融合、打造特色旅游纪念品,打实网络销售产品基础。力争在2018年前推出100款在网络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丽水农特产品。(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旅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

2.全面开展网络销售终端建设。支持“山山商城”、浙南茶叶网上市场等本地农特产品电商垂直平台做大做强;推动阿里巴巴?丽水产业带、淘宝特色中国?丽水馆及县域产业带、特色馆创新发展,拓展覆盖面、强化带动性;推动未建县域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底前各地全面建成淘宝特色馆或产业带。2020年前,实现全网平台区域特色馆运营。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等社群平台的应用,以建设地方特色产品区域微商城等形式,展示销售丽水农特(乡村旅游)产品。(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

3.全面推进乡村旅游电商化运用。鼓励各地开展智慧乡村旅游建设,实现地理信息引导、乡村旅游线路智慧化整合、乡村资源平台化推广、乡村特产电商化销售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电商化格局。重点利用政府主导优势,与各地各类主流媒体、专业旅游网站、本地旅游及生活论坛网站进行合作推广,打通全市各地特色民宿、农家乐、特色景点、优质农产品资源,实现线上预定、线上支付、线下体验和线下服务充分整合,2018年底前建成全域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广销售平台。(市旅委、市农办,各县

(二)农村电子商务消费和生活体系建设。

1.完善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完善村级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对农村的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努力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重点村实现百兆光纤进村入户。全面实施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农村移动网络建设,推动各运营商在乡村建设4G移动网络基站,2020年前实现中心村宽带全覆盖、行政村宽带接入能力达12MB以上。(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

2.全面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搭建综合型“赶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县(市、区)“赶街”农村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赶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网点,突破信息和物流的瓶颈,从而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便利生活服务”等功能。同时,鼓励邮政、村淘、淘实惠、京东帮等多种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形式竞争参与,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多元化、可选择化。至2018年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团市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

3.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的电商化叠加。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服务、村民受益”的方式,鼓励政府各部门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平台叠加金融服务、便民缴费、审批代办、政策宣传等公共服务,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便利化,农村生活的城镇化。2018年前,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与8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有效叠加。(团市委,相关市直单位)

4.推进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以社区“E邮柜”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适度竞争、公益为主”的原则,在居民小区、部门单位等居民人口集聚的地方有序推进,解决电子商务服务最后100米问题。2018年前,基本实现市县城区全覆盖。(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

5.大力推广农村电子支付工具应用。以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等区域为重点,以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的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农村青年作为推广对象,结合“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电子支付工具应用示范县(市、区)、镇、村创建活动。至2018年底,创建电子支付工具应用示范县(市、区)2个,示范村、镇36个。协调推动运营主体和银行机构加大农村地区电子支付配套设施投入,大力推进存折换卡、磁条卡换芯片卡、POS机非接触性使用改造等基础性工作,推进和完善电子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鼓励农村金融服务站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合作共建;推进电子支付工具在交通、商务、旅游、医疗、校园、农贸市场等民生领域的应用,逐步提升民生领域支付服务便利度;推进电子支付业务在电子商务和特色小镇产业链各环节的逐步渗透,不断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产业支付现代化水平。改进和提高农村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银行机构、网络支付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风险管理,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促进和规范农村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各县

(三)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1.统筹规划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逐步完善以农村物流园区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2016年前完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2.强化农村物流园区和公共仓建设。实现电子商务园区与物流园区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健全县级农村物流园区与上、下游枢纽节点间的运输组织网络,扩大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和覆盖,实现区域农村物流服务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有效衔接。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利用闲置厂房、校区、标准厂房等建设公共仓,开发与各大网销平台无缝对接的仓储配送软件系统,建设科学合理的仓储配送体系,拓展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的流通加工和仓储配送、邮政和快件分拨、农产品冷藏及低温仓储配送等服务功能,为广大中小网商提供专业化、集约化、便利化的仓储配送服务。至2018年底,建成一批农村电商公共仓、县级物流园区。(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

3.完善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布局。(1)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资源,发展客货融合,一点多用的模式,加快对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市交通运输局,各县

4.开展物流快递社会协同创新。推动农村物流快递社会协同服务平台开发,参照“快车”方式,充分利用社会闲散交通资源,为偏远山区、农村提供快递物流服务,为传统物流快递行业提供有效补充,实现农村物流快递的全域化覆盖。(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农特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1.推行数据化农产品生产指导。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以农业生产大数据为依据,利用信息化对空气、土壤、水等产地环境和农作物害虫等关键因子适时监测,全方位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开展农业生产。同时利用物联网对散种、散养的千家万户结合成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空间限制,开展订单生产、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确保产品质量源头可控。(市农业局、市农发公司、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各县

2.强化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在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实现许可、生产、经营、监督各环节信息和各级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建立统一的质量安全信息公众查询和投诉平台,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及相关市直部门,各县

3.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整合农业、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质量检测职能,通过定期检测、主动送测、适时抽测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农业生产主体主动开展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QS等认证、推进认证合格入市制度,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加大对特色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丽水产品”安全放心。(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专业电商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电商企业向生产端延伸,通过自行组织生产、委托加工生产、开展QS认证等加强品控管理;通过自建品牌、收购品牌等发展知名网络品牌。(市商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

(五)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体系建设。

1.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建设。推进电商集聚发展,鼓励县、乡、镇建设网商创业园,探索第三方运营商的盈利模式,确保创业园运行的长效化。2016年底,全市各县至少建成一个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创业楼宇)。在提升改造基础上,到2020年全市各县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创业楼宇)50%以上达到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相关认定标准。(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各县

2.推动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总结现有“淘宝村”发展经验,推动具有特色产品及电商从业人员较为集聚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通过鼓励村民网上创业,加强电子商务技能培训,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鼓励集聚发展、发展公共仓储配套等措施,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专业村。(团市委、市商务局,各县

3.推进电子商务特色小镇建设。推动遂昌建设集电子商务、智能仓储、现代物流、金融支付、大数据处理等为一体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小镇。同时,协同其他特色小镇做好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在商贸企业电商化、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等方面做好协同推进。(遂昌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六)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

1.强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电子商务产业的人才需求,按照技能型、管理型、创业型、师资型人才的培养标准,建立健全培训、见习、孵化、评价、激励为一体的电商人才培养体系。至2020年底,全市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2万人,管理型和创业型人才3000人,师资人才500人。(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各县

2.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平台。整合服务中心、第三方平台培训机构、大中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包括课程开发、电子商务培训、电商人才等级鉴定、推荐就业和创业支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平台,实现培训、见习、就业、创业的全过程跟踪和服务。建立校企人才共建平台。整合政府、第三方平台、电商企业与高校的资源,以培养创业型储备人才为目标,在丽水学院等高校创建电子商务创业学院,打破传统学分制,通过第三方平台师资和网店认证、企业产品和实战辅导、政府政策支撑,开展创业实战,提高高校学生的创业能力,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提供人才储备。(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各县

3.开展电子商务人才评价。开展电子商务人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有一定基础的农村互联网人才参加“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认定,2016—2020年全市每年组织至少500人参加技能认定。制定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参与中级以上职称的评定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商务高等级人才市场化评价机制建设,多渠道引进各类电商人才,并落实相关人才待遇。(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各县

4.树立电子商务人才标杆。全面开展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分类别、分专业、分层次的竞赛活动挖掘和培养电子商务高级技能型人才;定期开展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家评选,总结提炼和宣传一批创业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经济收入增长明显的示范带头人,通过表彰奖励、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各县

(七)推进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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