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中关于每年教师节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为任教满三十周年的教师颁发统一的荣誉证书,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每年教师节期间为从事农村教育工作满二十五周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有关规定精神,经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对申报对象从教年限审核,今年教师节期间,为桐乡高级中学王玲玉等126名教师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为邵逸夫中学刘兴华等28名教师颁发《桐乡市从事农村教育二十五年荣誉证书》,现予公布。
即将荣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王玲玉等126名教师,须上交1寸证件照片一张粘贴在证书上,请有关学校尚未交证件照片的请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向有关教师收取近期1寸证件照片一张,收齐后于9月2日前送达市教育工会办公室,以便及时办理证书。
附件:2009年从教30周年(农村25周年)人员名单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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