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校: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促进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教〔2009〕117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桐乡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桐教〔2009〕118号《关于做好2009年桐乡市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推荐、初审、评审、公示等环节,全部评选工作已完成。现将2009年桐乡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布。
对本次评选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市教育局将颁发荣誉证书。上述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聘任制,由校长负责聘任,自发文公布之月起,聘期三年。聘期内,有关待遇、职责及考核管理,按桐教〔2006〕104号《关于制订各类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望新评选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进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教育科研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