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工商局、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 公安局
(二○一○年七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捣毁一批传销或变相传销窝点,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分子;对外来人员聚居且容易发生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地区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监控,消除因传销行为导致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隐患,从而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隐患,确保桐乡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打击重点
1.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采取暴力强制胁迫他人参与等聚居式传销活动;
2.“拉人头”、收取高额“入门费”等各类涉众型传销活动;
3.在互联网上,打着开发手机无线流媒体终端软件、创建流媒体平台等高科技名义,实则“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的新型传销行为;
4.在各类学校开展传销活动,诱骗学生加入传销活动的行为;
5.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6.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将出租房出租给传销分子从事传销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行动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6月15日至7月10日)。工商、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排查传销窝点及传销违法犯罪人员线索,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2.集中查处案件阶段(7月11日至9月10日)。一是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外来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各类宾馆和饭店的会议场所、互联网网站运营商、网络服务器托管地等区域进行检查,并对重点地区的出租房东、宾馆、饭店业主发放行政告诫信;二是针对排查和检查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线索,工商部门要迅速立案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突击查办一批行政和刑事案件,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案件的处理结果。
3.总结和巩固成果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联合执法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订“打传”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销行为死灰复燃。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协调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单位)在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的合力作用,积极、主动抓好打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