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5月12日下午,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了把中央领导同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做实做好我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周永康同志等中央领导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措施落实等各方面,对本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侵害学生和幼儿园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在我市的发生。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扩大范围、不留死角”的要求,牵头组织力量,由相关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一次拉网式校园安全集中排查行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村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各级各类幼儿园、托儿所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部校园。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和督促学校加快完善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对集中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立即组织整改,并限期加以落实。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幼儿园、托儿所要由所在镇(街道)做好防范工作,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幼儿园和托儿所也要纳入校园安全防范范围,不留死角。对于租赁校舍、园舍办学的,要依法规范租赁关系,落实安全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防得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要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社会治安方针,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深入社区、村组和单位、家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严格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铤而走险人员的管控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措施的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会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抓紧研究提出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案,确保“三防”所需人员、经费、物资落实到位。一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保卫组织,配备保安力量和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加强内部巡逻守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保安配置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镇(街道)辖区内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幼儿园(含村教学点)、托儿所保安配备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经费由市财政承担30%,镇(街道)承担40%,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承担30%。在专职保安尚未到位的时间里,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抽调或临时聘用50周岁以下、身体和思想素质好的男职工加强门卫值班。二要做好校园防护器械配备和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应为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配备给学校的防护器械,公安部门应督促学校必须作出明确承诺,严格保管,不得滥用,严防丢失、被盗,落入不法分子之手而造成危害,并要加强各学校、幼儿园防护器械使用、保管的指导和检查工作。三要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通道、出入口、围墙、宿舍区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内围墙要安装周界报警器或加高围墙(距墙外地面不少于3米),并在围墙设置攀爬障碍物。视频监控要与当地公安联网,门卫室应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应急报警器或紧急求助按钮。在校园门口设置醒目的有关外来人员登记、家长接送学生、幼儿实行出入牌卡的提示牌。校门口交通情况复杂的主干道口子应安装暴闪警灯。
四、进一步加强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一)建立落实严格的门卫制度。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车辆信息要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联系核实,严防社会闲散人员、陌生人员、可疑对象、不法分子携带可疑物品(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惹事。(二)建立落实严格的校园内部安全巡逻检查制度。重点建立以保卫值勤老师带队的校园内部巡逻队,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专职保安应在学生上学、午休和放学期间,分组在校园出入口附近巡逻值守;规模较大的学校,校园巡防队应在午休和下课期间,在球场、操场、学校走廊、宿舍等部位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内部秩序。(三)建立落实严格的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应定期测试报警器、检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功能完好,监控图像清晰,有效保存。(四)建立落实严格的内部安全检查制度。校园领导、保卫职能部门要经常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五)建立落实严格的防护器械使用管理制度。能熟练应用各种防护器械,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使用何种器械的规定。(六)建立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师生紧急疏散避险的实战演练,加强师生安全自救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防范能力。(七)建立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要对执行制度严格、取得实效的校园教职员工、保安人员,及时表彰、奖励,反之则予处罚。(八)建立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对发生涉及师生安全的案(事)件、校园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公安部门应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部“八条措施”的要求,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2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以“法制教育、应急自救、禁毒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讲授报警、防盗抢等知识,增强师生守法自律意识和自防、自卫、自救能力。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公安部门可以开展与顽劣学生结对帮教,会同老师和家长,共同教育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养成遵章守法的行为习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公安部门要组织巡防力量加强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巡逻密度,加大对校园周边逗留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一旦发生涉及师生安全的案件,要快速反应,迅速处警,派出所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要依法果断使用警械、武器,快速有效处置,决不让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行动。要坚决取缔和清理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旅馆等场所,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涉赌、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从严查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校园及周边严管严治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公安部门应在各学校、幼儿园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师生举报各类涉及学校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提高打击处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安、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建立例会通报制度,研究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确保校园及其周边安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因工作不力造成校园安全案件发生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