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
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
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
为贯彻落实“十小”整规“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巩固和深化整规成果,努力实现“十小”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化,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与全面改善民生、与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着眼机制固定化、经验制度化、制度常态化,落实长效监管,延伸行业范围,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全面总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三年整规工作,推动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促进“十小”行业持续、健康、转型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层级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继续围绕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行业突出问题,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进一步明确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管理职责,落实层级管理责任,保障必要工作条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为“十小”行业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组织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镇(街道)工作职能。按照职能相近原则,各行业具体整规工作由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相应对口管理机构承担,将有关监管职责落实到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有关职能单位、部门有关派出机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推动上下相协调的重心下移、联动执法、指导服务等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监管服务体系。
三是落实业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业主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行业经营标准规范,督促指导各“十小”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行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营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对应、条线对口的监管责任制,对重点对象、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商品源头实行重点监管,推动形成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网格化监管为基础的工作体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健全覆盖生产、销售、流通等领域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快速应对、诚信体系等制度,实现监管区域全覆盖和“十小”经营户建档率100%,并实现动态管理。
二是强化联动执法。按照“谁牵头、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上下联动,左右联合,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细化各监管执法环节的衔接措施,切实形成“无缝”联结;强化联动执法,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或者跨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行业违法行为,由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联合执法。
三是注重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反馈。开展群众合理化意见建议征集,形成推动“十小”行业发展的群众基础。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多渠道推动“十小”行业发展。
(三)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一是推动新型业态发展。加大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力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合作经营、集中配送、股份联合等新型经营模式,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品牌发展、资源整合、业态创新,促进“十小”行业转型升级。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十小”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依法履行协调职能、服务职能、代表职能、自律职能和政府委托的其他职能;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开展业内交流,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业主教育培训。完善“镇(街道)牵头组织、部门联合培训、业主参加学习”的培训机制,把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突出标准规范、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等方面指导,落实业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十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素质。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十小”行业的动态日常监管。根据“十小”行业的动态变化情况,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牵头部门有重点地每年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巡查抽查、联合执法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各自分工,早期引导帮扶,中期整治规范,后期严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落实目标考核。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平安桐乡”、无证无照管理等年度党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强化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强化“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工作。
(五)完善政策引导机制
一是完善帮扶措施。结合“十小”行业发展实际,从简化程序、税收优惠、减免收费、用地选址、网点规划金融信贷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行业扶持措施,为“十小”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行业业态、行业结构、规模层次的优化和提升。
二是加强管理引导。加强规划引导,适应农村经济转型与消费升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形成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的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行业结构,扩大行业规模,提升行业层次。完善行业准入,因地制宜制修订分类标准规范,基本要求不降格,安全底线要守牢,实事求是求发展。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市开展“十小”行业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商业街)评比工作,由市政府授牌和通报表彰;积级争创省、市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商业街),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格局,示范带动促进“十小”行业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共识。“十小”非小事,“十小”连大局,“十小”系发展。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把“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十小”行业发展长效措施,推动“十小”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巩固提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要充分运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多种手段,有重点地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十小”行业良性发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