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代理机构比选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代理机构
比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代理咨询机构的代理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0〕4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以下简称比选人)涉及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代理咨询机构代理咨询下列事宜的,适用本办法: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招标项目;
(二)工程概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审计项目;
(三)政府采购、拍卖代理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通过对代理咨询机构的资格、能力、业绩、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代理咨询机构的活动。
第四条 代理咨询机构的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负责代理咨询机构比选的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代理咨询机构的入库备选、为比选人提供场所等服务。比选人负责组织代理咨询机构的比选活动。
第六条 依法取得代理咨询资质、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代理咨询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取得本市代理咨询机构比选资格。
第七条 代理咨询机构比选采用备选库内比选与备选库外比选相结合的方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代理一般在备选库内进行比选,政府采购、拍卖及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备选库中的代理咨询机构不能满足需求的工程建设招标与工程审计咨询代理则在备选库外进行比选。
库外比选及个别情况特殊的项目需指定代理咨询机构的,应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同意。
第八条 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年评定一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适当延期。
第九条 代理咨询机构入选备选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代理咨询机构比选文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备案;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经备案的比选文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代理咨询机构按照必选文件的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和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入库候选机构;
(五)评选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或有异议不能成立的录入备选库。
第十条 适用备选库内进行比选的项目,一般采用随机抽取、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比选,并根据比选结果发出中选通知书。
第十一条 随机抽取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比选人根据采购需求拟写比选文件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备案审查,比选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代理内容、对代理咨询机构的要求、代理费标准、比选时间及地点、联系人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
(二)比选人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将经备案审查后的比选文件递交备选库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咨询机构,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代理咨询机构;
(三)比选人在推荐的3家及以上代理咨询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代理咨询机构可参与现场抽取。
第十二条 比选人对代理咨询机构资质、能力、业绩、代理费标准等有特殊要求需进行综合评估的,按下列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