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快推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桐乡市加快推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工业园区发展模式创新和能级水平提升,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4〕59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6〕90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创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两创”中心)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两创”中心是指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内,建设一定规模的企业标准厂房(包括生产用房、仓储用房和配套用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集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两创”中心建设要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加快建成一批规划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两创”中心。
(二)基本原则。一是公共性。把“两创”中心建设作为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服务平台,鼓励以国有、集体控股或相对控股形式为主建设“两创”中心。二是集聚集群。鼓励企业入园,集聚发展,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产业集群。三是集约高效。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鼓励“两创”中心提高建筑容积率,积极利用地下空间。四是绿色低碳。坚持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方向,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促进“两创”中心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全市力争建成15个左右“两创”中心,标准厂房面积达12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标准厂房面积60万平方米,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市“两创”中心入驻企业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COD排放工业增加值等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全市“两创”中心布点,“两创”中心建设必须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内,符合总规、控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专项规划,布局选址应充分考虑园区产业基础和特色。新规划建设的“两创”中心,主导产业一般不超过2个,产业集聚度达到70%以上;“两创”中心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原则上项目规划占地面积在100亩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左右、建筑容积率1.5以上,其中启动区块面积一般不少于30亩,严格控制占地50亩以下的“两创”中心,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二)高标准推进建设。鼓励为主导产业定制厂房,布局、层高、承重等符合主导产业需求。“两创”中心内除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消防、通讯、网络、绿化、污水处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外,同时要考虑职工公寓、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医疗等生活性配套服务。应具备入驻企业所需的生产性服务功能,拥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区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产品展示等方面的公益性或低偿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较为全面系统的创业支撑。新建“两创”中心建筑屋顶及墙体要充分利用、发展光伏分布式发电应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