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嘉兴(新联)司法鉴定所驻桐乡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的职能作用,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延伸法律服务深度,提升法律服务层次,让更多法律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努力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五大战略”和“三大工程”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桐乡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一条》(以下简称《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一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让更多法律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实践。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一条》的重要意义,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投身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中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谱写我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的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要到位。惠企便民工作是现阶段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要把此项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司法行政惠企便民各项工作,要分解成具体项目,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
三、考核督查要到位。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开展专项督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工作评价制度,将司法行政惠企便民工作列为年度中心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舆论宣传要到位。各科室(中心、处、所)要加大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挖掘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要强化与各级新闻媒体的对接,加强对司法行政惠企便民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运用大众传媒和新兴传播方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桐乡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一条
桐乡市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
附件
桐乡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一条
1.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决策部署。遴选优秀律师组建桐乡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智库,开展“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预警警示活动。引导扶持律师事务所扩大涉外业务,拓展涉外公证服务项目,增设“一带一路”公证服务专窗,为企业境外经营办理公证开设绿色通道。
2.服务“两个核心”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融入杭州“大湾区”、接轨上海、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法律服务互补,引导律师依法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做好党委政府重大行动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服务工作。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开展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结对服务,选派优秀律师担任市第二批创新领军人才创业助理,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引导律师、公证员担任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法律专员,向企业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服务。
4.加强浙商回归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浙商回归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法律护航服务。通过商会平台,主动走访浙商,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商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行业商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开展律师服务楼宇经济结对活动。围绕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优势,继续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重点楼宇”开展“一楼一所”结对服务,为楼宇业主、物业、入驻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助推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6.开展法律服务企业投融资和担保活动专项行动。加强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指导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开展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加快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依法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
7.开展“法律服务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专项行动。组建以法治宣传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为骨干的法治宣传团,深入开展“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主题宣传活动。组建剿灭劣Ⅴ类水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重大决策、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组建人民调解服务团,开展助力剿灭劣Ⅴ类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