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发〔2016〕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粮安办〔2016〕18号)和《嘉兴市商务局(粮食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精神,做好2017年商务局(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二、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三、主要工作
(一)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根据监管对象及行业特点,科学建立“双随机”抽查和监督机制,规范随机抽查程序,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1、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各相关责任科室根据行业特点、信息化管理程度等实际情况,负责分行业建立所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内容,并实施动态管理。
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法制科负责建立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
3、组织抽查。局各职能科室具体组织抽查活动,开展抽查前,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列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该科室执法检查人员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当符合条件的科室执法检查人员数不足2人时,报经局领导同意,可以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