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局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精神,结合《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发〔2016〕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粮安办〔2016〕18号)和《嘉兴市商务局(粮食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桐乡市商务局(粮食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根据本实施细则,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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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商务局(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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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商务局(粮食局)
“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依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发〔2016〕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粮安办〔2016〕18号)和《嘉兴市商务局(粮食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嘉商务综发〔2016〕4号),结合桐乡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相关责任科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本科室监管事项,制定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管行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事项。
监管事项清单应当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列入。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由各相关责任科室根据行业特点、信息化管理程度等实际情况,负责分行业建立所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内容,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法制科负责建立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根据监管对象及行业特点,科学建立“双随机”抽查和监督机制,规范随机抽查程序,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开展抽查前,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列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该科室执法检查人员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当符合条件的科室执法检查人员数不足2人时,报经局领导同意,可以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应当结合监督检查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有违法记录的抽查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六)提高“双随机”执法效率
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机制。要按照“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推进商务、粮食执法与市场监管、物价、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探索部门间联合抽查,实现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率。对属于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七)强化信息公开与结果运用
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加强与省商务厅、省粮食局、嘉兴市商务局(粮食局)以及市场监管、物价、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减少重复检查。要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行业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度业务工作安排,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注重培训宣传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加大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增进抽查对象的理解,促进和谐,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桐乡市商务局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桐乡市粮食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桐乡市商务局(粮食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4.桐乡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