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桐乡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2号)、《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8〕2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嘉兴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嘉教〔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本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打破推进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为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改革步骤,积极稳妥地在全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教育公平。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范围
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学校编制管理机制
1.科学核定编制总量。市编委办加强编制的总量控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统一后的中小学编制标准,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积极探索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逐步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
2.统筹管理使用编制。市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变化、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建议,报市编委办备案后实施。
(二)完善学校岗位管理办法
1.核定岗位总量。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全市中小学编制总量,对全市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2.统筹管理岗位。市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按照下达到校的编制数,结合教师人员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统筹预留的中高级岗位主要用于教师交流和优秀人才引进培育。
(三)创新教职工聘用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