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外地施工企业驻桐项目部:
我市自2016年12月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以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但目前建筑业工伤保险未全面落实“全过程、全人员、全覆盖”的要求,造成部分建筑工人的工伤补偿权益得不到全面保障。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及人社部、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强建筑业工伤保险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