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19〕2号)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本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的时间:自4月15日起至4月22日。
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密切部门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