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1日
桐乡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鼓励和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支持,改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考核对象为经营满一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
考核对象:桐乡市范围内成立满一年的国有商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桐乡市支行、政策性银行桐乡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桐乡市支行、城市商业银行桐乡市支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
(一)商业银行
考核标准: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指标17项、额外加分指标5项和扣分指标2项。分值设置为每户基础指标100分,额外加分指标30分和扣分指标10分。
1.基础指标(100分)
(1)贷款余额(8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月均余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商业银行表内贷款月均余额与全市商业银行平均单户贷款月均余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8分。
贷款余额得分=(单户月均贷款余额/全市平均单户月均贷款余额)×4
(2)贷款新增额(8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月均新增贷款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商业银行月均新增贷款额与全市商业银行平均单户月均新增贷款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8分。
贷款新增额得分=(单户月均新增贷款额/全市平均单户月均新增贷款额)×4
(3)贷款增幅(8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较年初增幅。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增幅与全市贷款增幅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8分。
贷款增幅得分=(单户表内贷款增幅/全市贷款增幅)×4
(4)余额存贷比(8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即期余额存贷比。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期余额存贷比与全市平均余额存贷比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8分。
余额存贷比得分=(单户即期余额存贷比/全市平均余额存贷比)×4
(5)实体经济贷款增幅(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贷款较年初增幅。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贷款增幅与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增幅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实体经济贷款增幅得分=(单户实体经济贷款增幅/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增幅)×3
(6)实体经济贷款占比(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贷款占比与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占比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实体经济贷款占比得分=(单户实体经济贷款占比/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占比)×3
(7)制造业贷款增幅(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较年初增幅。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增幅与全市制造业贷款增幅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制造业贷款增幅得分=(单户制造业贷款增幅/全市制造业贷款增幅)×3
(8)制造业贷款占比(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占比与全市制造业贷款占比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实体经济贷款占比得分=(单户实体经济贷款占比/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占比)×3
(9)小微贷款增幅(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较年初增幅。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增幅与全市小微贷款增幅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小微贷款增幅得分=(单户小微贷款增幅/全市小微贷款增幅)×3
(10)小微贷款占比(6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占比与全市小微贷款占比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6分。
小微贷款占比得分=(单户小微贷款占比/全市小微贷款占比)×3
(11)科技型贷款(9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余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季均余额与全市平均单户季均余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9分。
科技型贷款得分=(单户科技型企业贷款季均余额/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单户平均余额)×4.5
(12)政府项目融资(9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发放的融资余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项目融资季均余额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项目融资平均单户季均余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9分。
政府项目融资得分=(单户政府项目融资季均余额/全市政府项目融资单户平均余额)×4.5
(13)支持乡村振兴(2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贷款余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季均余额与全市银行支农贷款平均单户季均余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2分。
支持乡村振兴得分=(单户支农贷款季均余额/全市支农贷款单户平均余额)×1
(14)传统表外(2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三项表外业务总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表外季均余额与全市银行传统表外平均单户季均余额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2分。
传统表外得分=(单户传统表外季均余额/全市传统表外单户平均余额)×1
(15)融资利率(5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全市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5分。
表内贷款利率得分=5-(单户表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全市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5
(16)中期流贷占比(2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投放量占本机构发放的企业类贷款总额的比重。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占比与全市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平均占比相比较确定分值,封顶得2分。
中期流贷占比得分=(单户中期流贷占比/全市中期流贷单户平均占比)×1
(17)银担合作(3分)
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完成的信贷投放量。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下完成的信贷投放量的千万分之一计分,封顶得3分。
银担合作得分=银担合作即期余额(万元)/1000
2.额外指标(+30分-10分)
(1)引入市外资金(+5分)
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市外资金余额。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引入市外资金季均余额的亿分之一加分,封顶加5分。
引入市外资金得分=引入市外资金季均余额(万元)/10000
(2)债务融资工具(+10分)
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承销本地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量和发生笔数。
计分方法: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期参与承销本地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量和发生笔数计分,累计每一亿元和每发生一笔可分别得1分,债务融资工具量和发生笔数封顶均为5分,该项指标总得分封顶为10分。
债务融资工具得分=债务融资工具即期余额(万元)/10000+发生笔数*1
(3)投贷联动业务(+5分)
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