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起草背景
为支持我市股权投资产业发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集聚并投资本地,推动经济发展,我市于2013年首次出台了《关于促进桐乡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作了修订。近两年,随着股权投资市场的迅速发展,各地争相出台相关扶持奖励政策,资源争夺加剧。
同时,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直接融资被提到越到越重要的位置,私募股权投资也逐渐成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且与传统的银行融资渠道相比在为企业提供资金之外,还能提供财务咨询、战略规划、资源整合等多方面服务,在助推企业深入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更具专业性和推动力。
因此,此次修订希望进一步鼓励引导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我市,投资我市优质企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引进各类优质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充分发挥资本招商的优势,着力挖掘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资源,为我市招引优质项目提供更多线索和渠道。
二、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
主要包括在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两类。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桐乡市范围内设立、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即在桐乡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在桐乡市范围内设立,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即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2.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主要包含落户奖励、投资奖励、项目引进奖励、办公用房优惠、税收奖励、高管奖励、建立项目推荐制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