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养犬重点管理区镇(街道)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桐乡市养犬重点管理区镇(街道)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依法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推进养犬重点管理区向各镇(街道)扩面,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指数,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嘉兴市人大关于《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组织、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推动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平稳有序向各镇(街道)扩面,建立健全职责统一、协作高效、块抓条保、分区分类的全市养犬管理体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重点工作
(一)扩面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采取各镇(街道)自主申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告的形式,将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扩面延伸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和主要集镇实施城镇化管理的区域。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做好重点管理区扩面前筹备工作
各镇(街道)按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扩面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倒排进度,在各自养犬重点管理区工作实施前,完成“七个一”筹备工作,全力保障扩面工作顺利开展。即,成立一个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文明养犬宣传;组织一次犬只底数排摸;落实一支流浪犬捕抓队伍(可采用服务外包方式);建设一座环保不扰民的犬只收容站;落实一个“一站式”免疫办证服务点;建立包含犬只登记、免疫、收容、处置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完善全市养犬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养犬管理职责,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高效协作的全市养犬管理机制。同时,理顺市镇两级养犬管理工作分工,形成“市级抓统筹指导、属地抓具体落实”的全市养犬管理体系。
三、工作分工
(一)各镇(街道):负责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申报辖区内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建立犬只收容所,建立流浪犬的捕抓、收容、处置等机制;落实“一站式”免疫办证服务点;完善区域内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加强养犬管理经费保障;摸清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底数。
(二)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
(三)公安部门:负责饲养动物扰民、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为各镇(街道)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履行《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受市公安局委托负责在全市重点区域内开展犬只准养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五)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兽用狂犬病疫苗和犬只免疫的监管;将确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向社会公布,负责饲养未免疫犬只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